学工处【2022】06号
各分院:
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建立整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各分院各班级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教育主题
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各分院要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线上教学和分院实际,围绕主题策划组织以线上活动为主、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组织参与重点活动
学院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举办多项线上主题活动及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分院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公开课
1.4月14日15:00时,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视频号、微博、B站等直播平台及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发布播出以“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为主题的公开课。请各分院组织师生按时观看学习。
2.国家开放大学将开设“国开大讲堂·国家安全教育公开课”,推出国防教育系列课程供全民免费学习。请各分院于4月15日前组织师生,登录国开学习网:http://gjaqjy.ouchn.edu.cn在线观看学习。
(二)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风采展示
4月15日前择优在全国高校思政网进行“高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风采线上展示活动”,发布播出面向全国高校征集的国家安全教育教学优秀视频。具体播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分院届时组织师生观看学习。
全国高校思政网:https://www.sizhengwang.cn/
(三)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短视频线上接力
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发起“守护青春·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视频号话题,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短视频线上接力活动。
各分院指导学生从大学生自身视角出发,创作国家安全主题短视频,视频内容可为情景短剧、诗歌朗诵、动画视频、歌曲或舞蹈原创MV、动态海报等,题材不限,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涉及国家秘密,无版权问题,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高清格式。
请各分院安排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制作,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少5个优秀短视频,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参加主题短视频线上接力活动。
(四)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
各分院组织学生于4月15日前登录中国反邪教网或中国大学生在线“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专题,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同时,可引导师生关注“中国反邪教”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线上警示教育项目,提高师生防范邪教意识和能力。
中国反邪教网:http://www.chinafxj.cn/n250/n261/index.html/
中国大学生在线:dxs.moe.gov.cn
(五)“#国家安全日#话题”互动
中国大学生在线将在微博、微信、快手、抖音、B站等平台设置“#国家安全日#话题”标签,请各分院组织师生通过个人账号参与话题互动。
(六)“国家安全,全民有责”为主题的手抄报展示
各分院指导学生制作以“国家安全,全民有责”为主题手抄报,手抄报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国家安全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想象力,精心设计版面和选择内容,阐释大学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激发学习国家安全观的热情。手抄报用宽50CM高40CM硬卡纸进行创作。
请各分院于4月15日前上报至少5幅优秀手抄报作品照片,照片要对手抄报进行正面拍摄,光线明亮均匀,照片质量大小不低于2M,照征格式为JPG格式。
三、深化安全法治教育
学生工作处和各分院要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云班会”、线上宣传、知识竞赛、线上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涉及校园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护法。同时,要加强保密法规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密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保密意识。
请各分院于4月15日前,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云班会”等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大宣传展示力度
各分院要积极向学生转发国家主流媒体和学院、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的相关教育宣传内容,并探索制作主题教育微视频、微动漫、图解等新媒体产品,加大在师生中的推送宣传力度,统筹做好国家安全教育的学习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足够重视,扎实开展。各分院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按要求妥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动员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督促考核,确保活动开展有实效。
(二)精心组织,按时上报。各分院要精心指导学生准备相关教育素材,各项活动遴选优秀作品按时间节点上报,统一报学生工作处赵清爽处。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