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3]17号
江北校区各学院:
为提升退役士兵能力素质,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和财政部等七部门制发了《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全面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针对高校退役士兵大学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2年和2023年退役,退役后安置地为黑龙江省的我校退役士兵大学生(包含当前在籍的学生及已毕业的学生;包括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后考试入学学生;不包含当前未退役的学生)。
退役士兵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已报名参加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不可重复免费参训。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学员扫描下面的二维码,线上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照片,完成线上报名。

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包括:身份证、退伍证、二寸白底照片(以上材料为电子版材料)报名申请表手写扫描件。
《申请表》填写提示:①“工作单位”:在校生填“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②“申请院校”栏空着不填;③“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和“市(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栏无需盖章。详见填表说明。
(三)培训开始时间:2023年9月22日;
(四)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服务部门联系人:
肖老师,手机号:17181799555
三、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结业形式
(一)培训内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面向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 证书制度)。退役士兵学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相应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后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下列专业内容任选一项。
退役士兵学生只能选择下表中一项作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专业内容 |
1.消防员 |
12.汽车维修工 |
23.计算机程序设计 |
2.应急救援员 |
13.社会体育指导员 |
24.汽车驾驶 |
3.电子商务师 |
14.公共营养师 |
25.交通客运服务 |
4.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
15.全媒体运营师 |
26.铁路客运服务 |
5.客运船舶驾驶员 |
16.农业经理人 |
27.电子商务师 |
6.民航乘务员 |
17.社区安健康助理员 |
28.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
7.物流服务师 |
18.动画制作员 |
29.家政服务 |
8.邮政市场业务员 |
19.焊工 |
30.民航乘务员 |
9.物业管理员 |
20.计算机操作员 |
31.健康服务与管理 |
10.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21.市场营销师 |
32.网络营销 |
11.创业指导员 |
22.焊接加工 |
33.保安 |
培训时长 |
80学时 |
|
培训形式 |
线上学习(申请线下学习者,可在报名时说明) |
|
(二)培训形式: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用线上网络教学形式,学员学习时长须达到80学时。
(三)结业形式:学员学习时长达到80学时后,由学员自行申请结业考试时间,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四、培训报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学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做到宣传到位无遗漏。
(二)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大学生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线上报名。
(三)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19日将《退役士兵大学生职业技术培训报名汇总表》传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何水延办公网邮箱。
附件1:《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
附件2:《退役士兵大学生职业技术培训报名汇总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工保卫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