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的通知-通知公告

2025年03月28日 14:12  

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5] 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基础文明素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校园内形成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以促进校园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建设,学校将在两校区开展“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的评选,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23级(三年制)和2024级班级及学生

二、评选名额

(一)文明班级:各学院按不高于2023级(三年制)和2024级班级总数20%的评选比例确认名额。

(二)文明学生标兵:各学院按2023级(三年制)和2024级学生总数3%的评选比例确认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班集体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班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过较大贡献,能发挥积极的文明示范引领作用;

3.班委会成员精干团结,密切联系同学,班级讲文明懂礼貌氛围浓厚;班级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公共道德,文明向上,寝室和班级卫生良好。班级学生在2024-2025学年各学期德育考核成绩合格率达95%及以上。

4.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班级学生评选学年学业平均成绩良好率达70%及以上,不及格率低;(成绩良好指70分及以上;不及格率指不及格人数/总人数)

5.班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健康丰富,大多数同学能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评选学年各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率达90%及以上。

(二)文明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关心爱护集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能用文明礼仪规范自己的行为。

2.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大学生礼仪与行为规范文明公约》,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尊师爱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2024-2025学年上学期德育考核成绩在75分及以上,本学期当前德育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班级精神文明建设中率先垂范,有突出表现或做出过较大贡献,在学生中发挥积极的文明示范引领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

5.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竞赛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并且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评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

学校向各学院下发《评选通知》,各学院及辅导员积极向广大学生宣传传达。

(二)班级及学生申报,各学院评选

班级或学生可依据相关的评选条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各学院对提交书面申请的班级及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和民主评议,拟定本学院的文明班级和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向学工处提交拟定推荐名单。

(三)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处审核各学院推荐的班级及学生,并将审核合格班级及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方式,将本通知相关精神向相关班级及学生传达,做好政策解答。

(二)各学院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开展评选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请各学院于614日前将“附件1:各学院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传报学工处。江北校区传报王钊办公网邮箱,宾西校区传报王宏波办公网邮箱,同时报送《汇总表》和《评审表》(一式两份)纸制材料。


附件1:各学院文明班级及文明学生标兵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文明班级评审表

附件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文明学生标兵评审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工保卫处

20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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