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简介-中心简介

2023年03月19日 15:02 学工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有专兼职教师20余人,团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要求,以德心共育为主线,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普及性教育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的工作原则,初步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不断帮助大学生认识心理健康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提升心理健康素质,拥有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幸福人生。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员构成

主任:于忠华

专职教师:张静 苗续

兼职教师:王琪、常虹、李妍、杨铭、陈虹、刘荆、孟辉、李晶、郑悦、率金飞、黄盼盼、董佳、单柏立、李倩、吕兴华、滕立鹏、罗晶、许月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服务项目

1.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不同大学生群体和学生不同需要设置专题讲座;开设心理健康系列选修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调适》、《团体心理辅导》;编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指导班级心理委员的各项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如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推广《垦职院心理》微信公众平台、心理咨询网站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等。

2.心理咨询

个别咨询:提供大学新生适应、个人发展、学习问题、人际关系、交友恋爱、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困惑等方面的个体咨询服务。

电话预约:88127931

3.团体训练

团体咨询:自我认识训练、人际交往能力训练、职业生涯规划训练等。

4.心理测试

新生心理测查、抑郁、焦虑、人格测试、职业适应性等。

三、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针对各年级、专业学生特点和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和专题讲座,传授心理调适知识和方法,引导和协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2.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板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4.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5.推广心理健康常识,每天更新《垦职院心理》微信平台内容,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6.组织开展全院教师,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建立和完善学院和各系的心理健康教育保健网。

7.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8.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职责

1)结合我院年度工作重点和学生心理状态,负责对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断完善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体系;

3)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软硬件建设;

4)组织对辅导员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的五级心理健康网络体系的学习、培训和督导工作;

5)开展大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及时面谈、定期追踪;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6)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月,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

7)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协助在校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8)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三、个体咨询管理办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个体咨询目前只对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在校在籍学生免费服务,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3:30-16:30(寒暑假、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不开放)。咨询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接待,每次时长约60分钟。个体咨询范围包括有关学生的心理发展、心理适应、心理困扰、心理障碍等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面谈咨询需提前预约,来访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要求与中心接待人员商量安排咨询教师、咨询时间。面谈咨询安排遵循先来后到、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具体个体咨询流程如下:

(一)预约

来访学生需进行预约登记,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负责接待。

预约方式:

1.来访学生在工作日带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图书证、一卡通)直接到育才楼318室;

2.电话预约:来访学生在工作日拨打心理咨询预约电话88127931

3.辅导员预约:辅导员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心理异常,可联系中心教师为学生预约咨询。

(二)履约

来访学生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图书证、一卡通),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提前5分钟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待咨询,如实填写《来访学生登记表》。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履约,须及时告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推迟或取消咨询。

中心接待室地址:育才楼318室。

(三)咨询、转介

1.首次咨询主要由中心咨询教师与来访学生进行面谈,共同制定咨询计划及具体方案,做好咨询记录。最后一次咨询,主要由咨询教师与来访学生对整个咨询做以回顾或总结,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并共同商议以后的随访方式及时间。

2.对于严重心理问题及有精神疾病的学生,咨询教师应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同时通知所在分院做好转介记录。评估后根据来访学生的情况进行下一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心理咨询实名制。学生须带本人有效证件前来预约和咨询。

2、预约时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联络到本人。

3、首次咨询要如实填写《来访学生登记表》。

4、如需多次咨询,建议预约同一位咨询教师,以保持咨询的连续性。

5、如遇突发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前来咨询,无论取消或推迟,都应及时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6、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特殊安排,来访学生需要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如实说明情况,便于中心及时应对。

四、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工作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诚恳、耐心细致、尽职尽责地为来访学生服务。

3.努力营造良好的咨询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咨询技巧,力求咨询实效。

4.恪守保密原则,充分尊重和保护来访学生的隐私。未经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来访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5.认真做好个案记录并存档,对于紧急复杂的学生危机事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的发生。

6.专兼职教师之间要加强合作,各取所长,遇到超出咨询范围的个案及时转介。

7.定期进行个案分析和研讨,定期参加培训并接受督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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