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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月、邓有权、白鸽、马潇航学籍处理的决定

2019年11月19日  点击:[]

各分院、各部门:

经护理分院、经济管理分院、食品工程分院上报有4名学生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其中3名学生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80及以上学时,1名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留(降)级手续,情况如下:

1.原月,2018级护理14班学生,学号:1803310231;该生2019年8月17日开学至今未进行学籍注册,应于2019年8月19日到宝泉岭管局医院报到进行临床学习,但至今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到医院报到。

2.邓有权,2018级物流管理2班学生,学号为1801050217;该生2019年8月17日开学至今未进行学籍注册。自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旷课,连续旷课两周,且累计达到80学时。

3.白鸽,2017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1班学生,学号为1706110124;该生2019年8月17日开学至今未进行学籍注册。该生于2019年7月10日参加实习,2019年8月3日至今未请假,擅自离职。

4.马潇航,2017级旅游管理2班学生,学号为1509040135;该生在留(降)级跟班试读期结束后,累计不合格课程达14门,按规定应留(降)级到2018级旅游管理专业,截止到2019年10月23日该生未返校办理留(降)级手续。

根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每学期开课前两天,学院学生应当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九条(五)规定,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可予退学处理。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九条(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80及以上学时的,可予退学处理。第三章第二节第十七条规定,留(降)级学生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应办理完成留(降)级手续,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留(降)级手续者,予以退学处理。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九条(六)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留(降)级手续可予退学处理。经2019年11月15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原月、邓有权、白鸽、马潇航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对以上处理决定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李丽炜 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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