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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细则

2018年10月25日 16:29  点击:[]

 

黑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评细则

2018年版)

20189


   

一、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制定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并参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对象是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目的是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三、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36项二级测评指标、159项测评标准。

四、测评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法,对近两年相关工作考评。其中,材料审核包括审看文字材料、媒体报道、影像资料、网络信息等;实地考察包括查看实地情况、随堂听课、座谈了解、听取汇报等;问卷调查包括面向师生员工的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

五、分值结构: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负面清单在评选文明校园时为一票否决条件。

六、得分标准:A为本项指标内容得分的100%,B为66%,C为33%,D为0分。按权重相加后折算为测评得分。

七、本测评细则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一、基本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思想道德建设

1.1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

1.2思想理论教育

1.3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1.4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5日常思想 政治教育

1.6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1.7实践育人和志愿服务

1.8文明集体创建

1.9心理健康教育

1.10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

1.11网络文明教育

2领导班子建设

2.1思想政治建设

2.2组织建设

2.3作风建设

2.4党风廉政建设

2.5干部队伍建设

2.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3.师德师风建设

3.1工作机制

3.2师德教育

3.3师德考核

3.4师德监督

3.5师德激励惩处

3.6师德师风表现

4.校园文化建设

4.1工作保障

4.2文化设施

4.3文体活动

4.4文化品牌

5.优美环境建

5.1环境规划

5.2环境平安

5.3环境卫生

5.4环境和谐

6.阵地建设管理

6.1重视活动阵地建设

6.2活动场所管理

6.3宣传阵地管理

6.4网络阵地管理

6.5发挥阵地育人功能

二、特色指标

1.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广泛社会影响的好人好事, 获国家级科技创新、思想道德建设等奖项或研究实践成果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并出突出贡献。

3.学校办学、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特色明显,成效显著,中央主要媒体做过宣传报道。

三、负面清单

1. 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 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追责问责情况

3. 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4.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5.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

6. 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中有违反师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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