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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或认证学历学位材料的通知

2015年06月28日  点击:[]

各部门、分院: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学院对在职教工的学历学位材料进行对照审核,发现大部分职工档案中缺少学生登记表及授予学位等相关材料;对教工送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进行审查入档,发现小部分职工送交的复印件存在缩印、扩印、“带窗帘”等不合格情况。现通知如下:1、对学历材料不全等情况的,现通知相关人员持证书原件,到发证学校查证、予以说明,在复印件上盖章后送交存档。对学历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认证,由认证机构出具相应的认证报告,认证后送交存档。2、对于证书复印件不合格的情况,重新送交证书复印件。送交材料时间截止到7月10日前。地点:图书馆四楼档案室。感谢大家的配合!具体名单及缺少材料详见附件。

学历学位认证办法:

国内学历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国内学位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国(境)外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组织人事部

2015年6月8日

附: 缺少学历学位数据统计/uploadfile2015/file/20151027/20151027081943_87319.xls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4年度职称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先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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