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人社函【2014】228号《关于开展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省)模范教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黑教人【2014】50号《关于推荐评选2014年全国(省)优秀教师和全国(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经院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教务处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办公室主任兼高教研究室主任张文同志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拟推荐经济管理工程分院副院长王超同志为全省模范教师,拟推荐护理分院杨杰同志、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苏学会同志为全省优秀教师。
公示时间:2014年7月4日 至2014年7月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88127200
组织人事部
二O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