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珩,食品工程分院2017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1班学生,学号为1506100134,该生于2015年被我院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录取,因参军入伍,申请了保留入学资格,2017年9月7日退役,申请入学, 9月13日上午该生与辅导员薛建昆老师联系想退学,下午该生没办理退学手续离校,辅导员薛建昆老师于2017年9月13日、14日、20日与学生和家长联系,均同意按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每五节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或一学期累计旷课80及以上学时的”可予退学处理的相关规定,经2017年10月1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吴珩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对以上处理决定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2日)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李丽炜 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