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激励广大毕业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及时做好我院2016届毕业生的“先、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二、评选范围:
各分院2016届毕业学生。
三、评选名额: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各分院2016届毕业生中学生干部总数的10%(约每班1名)。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评选比例分别为各分院2016届毕业生总数的10%和8%。
四、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和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包括三等)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荣誉,或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3、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科目均无补考。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4、前两学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5、前两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改革开放,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勇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
2、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年内荣获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先、优荣誉,学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80分以上;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前两学年荣获过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荣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5、积极参加劳动、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民主,办事公正,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胜任承担的社会工作,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无不及格课程,学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80分以上;
4、学年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带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5、范围为任期满一年的学生总会、分院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干部;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工作处向各分院下发《通知》和“审批表”,并在全院公布评选范围、名额、条件、程序及安排;[5月24日]
2、学生本人根据相关的评选条件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5月25-27日]
3、辅导员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评议,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拟定推荐名单提交到分院;[5月30日-6月1日]
4、各分院对辅导员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严格审核,拟定本分院推荐名单,在分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向学生工作处提交拟定推荐名单;[6月2-8日]
5、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分院拟定推荐的学生,并将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领导确定评选名单;[6月9日-15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领导及相关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各分院认真组织本分院相关人员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要求进行评选,并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填写评选后的“先、优”相关材料;
(三)各分院相关的学年班级评选后,要及时上报分院,分院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后必须在全分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生工作处;
(四)各分于6月9日前将“分院2015―2016学年度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传到学工处赵清爽办公网邮箱,并将此表纸制版本(分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分院盖章)和学生填写的“评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学工处。
附件:分院2015―2016学年度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