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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源地国家助学贷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5日  点击:[]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工处[2018]19号

各分院:

为帮助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基本生活费方面存在的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院现开展2018-2019学年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工作,根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且未缴纳学费的在籍学生

二、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承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

三、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年限和利息核算

学生申请贷款额度为每年不超过8000元;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 毕业后前三年只需偿还利息,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

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毕业后开始核算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

四、校源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努力学习,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平时生活俭朴,无与家庭经济情况不符的奢侈消费品和奢侈消费行为,应是已在学院贫困生档案中登记备案的。

五、贷款的发放

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贷款资金由承贷银行汇入学院财务账户,学院财务扣除学生应缴纳的学费,余额发放给学生作为生活费。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布置:[时间:10月25日至27日]

各分院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介绍传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学校通知相关事宜。

(二)学生本人申请:[时间:10月29日至31日]

1、申请人向辅导员递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附件1),其中要说明“本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2、递交《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

3、递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填写)》(见附件3)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家长填写)》原件(附件4);

4、递交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材料必须是本年度开据,且需有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5、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①近期蓝底或红底一寸照片4张;②“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A4纸复印件4份;③申请人二代公民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正、反面)4份;④申请人学生证原件、A4纸复印件(4份);⑤父、母二代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A4纸复印件(首页、父亲页、母亲页、本人页)4份,如离异或死亡,要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辅导员审核:[时间:11月1日至3日]

1、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审核申请人上报的相关资料;

3、整理审核后申请资料,上报分院。

(四)分院进行审核公示:[时间:11月5日至7日]

各分院依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附件5)及本通知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经各分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同意拟推荐的学生要在本分院进行公示三天。

1、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审核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材料;

3、上报分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确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

(五)分院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拟推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材料:[时间:11月9日]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③《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A4纸复印件4份;④《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家长填写)》;⑤近期蓝底或红底一寸照片4张;申请人二代公民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正、反面)4份;申请人学生证原件、A4纸复印件(4份);父、母二代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A4纸复印件(首页、父亲页、母亲页、本人页)4份,如离异或死亡,要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各分院拟推荐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打印版和EXCEL电子版。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分院上报的拟推荐申请贷款的学生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组织学生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表”,然后上报中国银行呼兰支行。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各分院、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和通知要求,要让每一名贫困学生认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二)做好对学生的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学生真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按要求填写本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及个人征信系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借款学生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遵守合同规定、合理使用助学贷款,要勤俭节约、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纪律。

(三)严格按要求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推荐工作

各分院要精心组织,按规定办法、程序、时间进行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样版

附件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填写)

附件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家长填写)

附件5: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

附件 6: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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