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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首届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通知

2010年05月07日 00:00 督导科研处 点击:[]

关于申报首届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通知

黑教高函〔2009〕2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进我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和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保障我省对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黑政发〔2008〕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贯彻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及我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工作,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尤其应用型人才及技能型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我省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本项目重点支持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二、评审名额与基本条件

1.评审名额:本次评审2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基本条件: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2)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或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4)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或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办法与申报程序

各高等学校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将下列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1.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3.申报书中填报内容的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要求将申报书及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要求合订成册。

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需传至电子邮箱:53642446zx@163.com

希望各高等学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推荐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确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的实验区,宁缺毋滥。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联系人:丁哲学;电话:0451-5364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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