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地就近、照顾困难”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
二、对象范围
2011年,我省将招募1000名左右(含国家下达的60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009?2011年离校未就业的且未曾参加过本项目的大学生),到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和农技推广服务站等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自主择业。今年要突出对农村基层急需的医学、农科类以及高学历和困难毕业生的招募力度。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30日至6月15日,志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三支一扶”专栏,按网站提供的步骤和要求报名。
(二)资格审查。6月19日前,由各市(地)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确认。
(三)统一笔式。6月30日前,登录上述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7月2日在各市(地)考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四)体检公示。7月13日前,公示笔试合格且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7月15日前参加由市(地)“三支一扶”办指定医院组织的体检。7月21日,公示录用结果。
(五)培训报到。8月15至19日期间,新招募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上岗前培训,领取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制发的《黑龙江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到通知书》。8月24日前,持该《通知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服务单位报到。
招募期间涉及到相关工作内容的时间、地点及可能出现的工作程序调整,请及时关注本网站提供的“重要公告”。
四、相关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及期满后的相关待遇,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十二五期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8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