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 收集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学识水平等内容 的文件材料,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之有效地为国家和社会选拔 人才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 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 厅发〔2023〕20号)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进
行了修订。
一、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细致、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二)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人透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室安全;
(三)接收新生档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四)做好学籍变动学生档案的调整和处理;
(五)及时提供符合规定的档案查阅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审查、归档和转递工作;
(七)积极开展科研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
二 、档案材料的收集
(一)新生入学时把档案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审核本班 学生档案,新生档案内容包括:报考档案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普通高中毕业 生登记表、考试成绩单等,催促未交档案或档案内容不全的学生
及时补交档案;
(二)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档案袋,以班级为单位建
立学生档案,上附学生花名册;
(三)以学院为单位把按班级整理好的学生档案交到教务处:
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四)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 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由承办部门盖章,注明形成
材料的时间。
三、归档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学生报考档案;
(二)高中学籍;
(三)入学通知书;
(四)学生登记簿;
(五)毕业生登记表;
(六)入党(团)材料;
(七)奖学金登记表;
(八)在校期间奖励、表彰以及惩处决定;
(九)体检表;
(十)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实习单位
或学院颁发的考评证书及学院证明;
(十二)体质健康卡;
(十三)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十四)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十五)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毕业生档案装封及转递,学生毕业时由学院安排专门人
员审核、装封学生档案,具体步骤如下:
(一)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学生档案;
(二)由辅导员和学生填写学生登记簿及毕业生登记表,辅
导员统一到学院、学校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三)打印学生成绩单,由教务处审核盖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四)装入其他学生在校时的可供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五)由招生就业处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各学院将档案转递单装入学生档案,以档案转递单为依据填写档
案邮寄地址;
(六)按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核对档案材料;
(七)由教务处审核后封档盖章统一邮寄。
五、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一)毕业生档案是就业、工作调动、办理户口、出国政审、
职称评审、工资调整、入党(团)、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各项证明的出具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 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 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
个人自带档案;
(三)毕业生档案按照《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地址 转递。有严格交接签收程序, 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毕业生档案
邮出三天内,学校把邮寄单号发给学院,由辅导员通知毕业生,
毕业生应主动尽快查询档案存档情况,查询时限一般为一年,超
过一年 EMS不再办理档案查询业务;
( 四 ) 结业的学生档案装入结业成绩单,与毕业生转递程序 一样按《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地址转递,也要主动尽快
查询档案存档情况。
六、档案的查阅方法
(一)因考察任用学生干部、新生复查、学籍变动、组织发 展、推荐就业、起草奖惩文件、写亡故人员生平介绍等工作需要, 可以查阅学生档案。由使用部门申请,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可根据需要查阅部分或全部档案材料
(二)学生档案一般应由学生所在学院行政办公室老师或辅
导员查阅,如确系工作需要,校内其他党政部门也可查阅;
(三)学校以外单位需要查阅学生档案时,须持有单位所在
地县、团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查阅学生档案时,不得涂改、圈划、污损、拆散、抽
取、撤换、增添档案材料。
七、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腐。
八 、本规定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2024年6月起施行,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