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分院上报,有2名学生无故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二条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护理分院:2012级助产班张亚男
食品工程分院:2011级食品营养与检测一班牛晶
根据规定对以上2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4年5月26日—2014年6月5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7953。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3级室内设计技术二班王蕊进行学籍处理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 0 1 4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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