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上报2013级室内设计技术二班王蕊无故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二条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根据规定对王蕊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4年6月25日—2014年7月3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我院张亚男和牛晶两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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