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3级学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3年10月17日 00:00 学工处 

学工处[2013]12号

各分院:

为了解我院2013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到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给予专业的心理援助,协助在校学生健康成长,从而为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促进学生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支持,学生工作处拟对2013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2013级全体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13年10月23日—11月4日

三、普查地点

第一教学楼七楼第六机房、第七机房

四、普查工具与方法

(1)选用大学生人格健康量表(UPI)及症状自评量表(SCL-90),采用机房团体施测的方法,通过对学生心理症状预设问题的回答,判断大学新生的心理状况,做到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早期发现,提供及时的帮助和必要的治疗。

(2)测验前由班级心理委员向学生细地详讲解心理普查的有关要求。

(3)学生以本人学号登录测试系统,进入学院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心理测试。

(4)UPI及SCL-90数据采用计算机统计方法进行汇总分析。

五、普查要求

1.各分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学生全员参加普查,在接受心理普查之前,各分院要做好心理普查的宣传工作,向新生强调参加心理普查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保证全体新生以诚实、严谨的态度完成普查,以保证普查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2.各分院心理辅导员老师和各班心理委员在普查前要认真参加学工处组织的心理普查培训。各班心理委员要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将心理普查的相关知识传达给全班同学。

3.各分院应及时将普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到相关班级的全体学生,每位学生都要参加,要求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好学生在指定机房接受普查,同时做好考勤,如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普查,需将名单报给学工处,以便安排补测。

4.新生心理测量具体操作方法和普查时间、地点安排表请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对我院张本越等2名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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