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关于评选08―09学年度09届校级先优学生的通知-通知公告

2009年06月02日 00:00 学工处 

各系、班级:

根据黑教学﹝2009﹞39号“关于评选黑龙江省2009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及时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的“先、优”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

二、评选范围:

各系2009届的毕业学生

三、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各毕业班1名。

2、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各系09届毕业生总数的10%、8%和10%。

四、评选条件:

所有“先、优”的评选均必须符合《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中的关于“先、优”评选的办法和条件。

五、补充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先优和一次三等奖学金以上(包括三等)的荣誉;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为在校学习期间至少担任过一届学生干部或团干部,包括班级委员或系学生会及团总支干部或院学生总会及团委干部等;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认真组织本系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并认真组织评选后的“先、优”学生填写材料;

2、各系于6月10号前将评选推荐名单(电子版EXCEL表格,见样表)及登记表上报学工处。学工处组织审核并将审核后确定的名单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院领导批准。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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