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要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今年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做起”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根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此项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五年学制高职(前三年为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项目。
1、评选范围:师范教育系、电视艺术系2008级、2009级五年学制在籍的学生。附件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08级、2009级五年学制在籍学生名单
2、评选名额:我院免学费名额为17名,其中2009级13名、2008级4名。
3、免学费标准:我院五年学制学生前三年为中职学籍,可享受前三年免学费待遇。
免学费按照每生每学年2000元、每学期1000元标准。此次发放免学费金额为2009年秋、2010年春、2010年秋三个学期的70%,每生共计2100元。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4、户籍性质为农村户口。
5、家庭经济困难(贫困证明或低保证等)。
6、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1、学生工作处向相关系下发评选通知并在全院公布申请条件、名额及评审程序。
2、学生本人向班主任、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按评选条件准备的各项佐证材料。
3、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级进行认真评议,严格按照条件选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到系里。
4、各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审核,在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处提交推荐名单。
5、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系推荐名单,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上报院领导审批后确定正式名单,同时组织入选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6、学院将正式确定的学生名单上报省农垦总局教育局。
师范教育系2008级五年制学生为30人,免学费名额为4人;2009级五年制学生为67人,占师范教育系和电视艺术系2009级五年制学生总数82人的81.7%,免学费名额为11人。
电视艺术系2009级五年制学生为15人,占师范教育系和电视艺术系2009级五年制学生总数82人的18.3%,免学费名额为2人。
1、相关系要高度重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工作。
2、请相关系将“五年学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 EXSEL电子版、打印版、“五年学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两份)、贫困证明原件于9月24日16:00前报传到学生工作处赵清爽网上办公邮箱和办公室。
3、按规定五年学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每学年一申请填表发放,故“五年学制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每生要填写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