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助学行动的通知-通知公告

2022年04月27日 14:33  

学工处[2022]08号

各分院:

为更好地帮助残疾大学生克服障碍、改善功能,顺利适应高校学习和生活,依据省残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黑龙江省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实施方案》(黑残联字〔2019〕27号)和“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学院现要组织开展2022年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补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申报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申报对象:2021年入学的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大学生。

(二)服务内务:免费适配轮椅、助行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免费保障标准,由残疾学生本人负担。

二、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申报程序

(一)政策宣传和需求统计:各分院向每名残疾学生宣传解读助学政策、申报程序和要求,组织残疾学生自愿申报,指导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大学生填写《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附件1)。请将“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于5月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何水延处,同时传报电子版至办公网邮箱。

(二)评估适配:学院将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需求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等机构,根据残疾学生意愿,逐一对残疾学生进行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确定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方案。经学生本人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依据哈尔滨市政策规定,填写《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表》,免费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并指导学生使用。

(三)建立档案和跟踪服务:上级相关部门和学院将为受助残疾大学生建立一人一案的助学档案,为受助残疾大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机构定期进行服务回访,持续跟踪辅助器具使用情况,并做好后续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本项工作是践行“党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学院残疾学生的重要举措,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将助学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名残疾学生知晓。

(二)组织自愿申报学生认真填写《审批表》,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并按要求上报。

 

附件1: 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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