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出勤情况是学生操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履行请假手续;学生病假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例诊断证明;凡无故不到校或在校不参加学习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缺勤超过规定课时,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一、事假:
1、手续:学生向班主任申请,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审批:事假一天由班主任审批;事假五天以内由系书记审批;事假五天以上由学工处审批。
3、超假:学生应按请假单上日期返校,无正当理由超假按旷课处理。
4、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离校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含节假日。
5、凡未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按旷课处理,后补请假手续无效。
二、病假:
1、手续:学生由于生病不能上课可请病假,学生持卫生所医生签署休假单,班主任同意后在病假单上签字,无医生证明病假单无效。
2、院外学生离院期间生病不能到校学习,可就近医治,回校后凭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办理,没有医院证明的按旷课处理。
3、说明:请病假学生私自回家按旷课处理。
三、住院:
1、手续:提供需住院证明,按程序审批。住院学生返校后应提供住医院证明,无住院证明或证明不真实的按旷课处理。
2、护理:学生因病在哈市或宾县住院需护理,护理者按公假手续办理。因公住院,不扣分。
四、特假
1、公假:学生因公出差(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活动等),须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由班主任签字、系书记签字、学工处签字,可承认公假。
2、丧假:学生直系亲属病故。(应有死亡证明或病故电报),可请丧假。
五、请假扣分标准
1、事假:每节(45分钟)扣1分;每天按8小节课算。
2、病假:每节(45分钟)扣0.5分。
3、旷课:(包括自习和各项活动)缺一节扣2分。
4、住院:每天扣1分。超过1周每天扣0.5分。
5、公差不扣分。
6、丧假5天内不扣分;5天后按事假处理。
7、连续旷课5天,累计旷课十五天,各类假累计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根据《学生管理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8、所有假条都一式两份,班级和寝室各一份。
六、审批权限
一天班主任审批;五天以内(含五天)系里审批;五天以上学工处审批。
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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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计 天(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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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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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地点
| | 销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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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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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签 字
| | 系书记
签 字
| | 学工处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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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扣分标准(指扣学生操行分和班级分)
1、事假:每节(45分钟)扣1分;每天按8小节课算。
2、病假:每节(45分钟)扣0.5分。
3、住院:每天扣1分。超过1周每天扣0.5分。
4、丧假5天内不扣分;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5、各类假累计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根据《学生管理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6、假条一式两份,班级和寝室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