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学生干部德育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

2015年10月26日 00:00  

在团委工作的同学每学期都有固定的德育基础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

① 副书记:15分

② 助理副书记:14

③ 秘书处部长:13

④ 部 长:12分

⑤ 副部长:10分

⑥ 干 事:8分

⑦ 志愿者、礼仪队:服务一次(校内)加3分,服务一次(校外)加5分。

二、参与组织活动的非团委同学:

① 表现符合要求:加2分

② 表现突出:加5分

三、针对院团委学生干部扣分:

每人根据院团委学生干部考核成绩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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