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委工作的同学每学期都有固定的德育基础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
① 副书记:15分
② 助理副书记:14
③ 秘书处部长:13
④ 部 长:12分
⑤ 副部长:10分
⑥ 干 事:8分
⑦ 志愿者、礼仪队:服务一次(校内)加3分,服务一次(校外)加5分。
二、参与组织活动的非团委同学:
① 表现符合要求:加2分
② 表现突出:加5分
三、针对院团委学生干部扣分:
每人根据院团委学生干部考核成绩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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