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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2012年08月29日 00:00 郝树臣 点击:[]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农垦职院教发[2012]20号文件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院重要的教学资源。为了加强教室的使用与管理,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室资源合理利用,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管理

(一) 教室为学生上课、上自习和经教务处同意举办的其他活动的场所。全院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和调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调配、占用教室,不得私自改变教室用途;不得对内、对外租借教室,对本校教师擅自占用教室办班、考试、外租教室者,一经查实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二)各部门负责所属普通教室的管理、卫生清洁与监督工作;负责各教室的开门、锁门及粉笔、板擦的续补工作;负责检查桌椅、门窗、照明、电源插座、黑板、讲台、门牌号、窗帘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楼长报修。

(三)楼长负责对教室的讲桌、讲台、黑板、板擦、桌椅、门窗、电灯、电源插座以及门牌号等的报修工作,及时向维护部门报送维修申请单,并检查维修效果。

(四)分院所属普通教室在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时间外,所属分院可以安排分院内的活动或学生自习。

二、教室使用

(一) 教室管理人员负责早7:30前、中午13:10前开放教室,晚20:30锁门。

(二)所有教室优先保证教学和考试使用。教务处分配给各教学单位使用的教室只能用于教学,未经批准不能改作它用。

(三)教室的使用安排,以教务处核准的课程安排表和考试安排表为准。临时使用教室须按要求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并同时填写《教室使用申请单》,教室使用结束后借用者须将室内设施恢复原状,分院分管教室人员当场验收,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学院遇有重要考试或其他紧急工作安排时,各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已借出教室也应服从安排,其活动暂停或后延。

(五)教室内的各种设施仅供本教室使用,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移出该教室。如需使用桌椅应填写《教室桌椅移出使用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结束后借用者须将室内设施恢复原状,分院分管教室人员当场验收,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教室粘贴材料的(如考试的考场标签、考生准考号或座号等),必须做到整洁、规范,并保证在用完后及时彻底清除,不残留污渍。禁止在黑板上粘贴任何材料,禁止在教室张贴广告,为方便教学检查,教室前、后门玻璃禁止遮挡。

(七)师生要自觉维护教室内环境,爱护教室内设施,严禁在墙壁、课桌上乱写乱划,不得损坏或拆卸桌椅、黑板、门窗、玻璃、照明设备及教学设备等公物。人为造成损失者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气、有害等危险品进入教室;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携带食品入内(饮用水除外)。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不得反锁教室门自习,不准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九)师生要自觉维护教室秩序,按照上课作息时间出入教室,不得擅自闯入正在上课的教室;禁止在教室和其它教学公共场所大声谈笑、喧哗、打闹、打牌等影响教学活动和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禁止师生在上课和自习时接、打电话。对不良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对不听劝告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教室保洁

(一)各部门要将教室卫生保洁工作作为加强学生劳动观念培养和提高道德修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落实到位。

(二)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纸等废弃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三)各分院所辖教室的卫生管理由分院负责。各教室卫生每天晚自习后彻底清扫,下午上课前简单清扫。即:每天20:30之前彻底清扫,中午13:10前简单清洁,保持教室卫生达到标准要求,即地面净、桌面桌膛净、黑板讲台净、桌椅摆放整齐。

(四)各分院所辖教室的教室文化由分院统一设计、论证及制作,突出特色,自主落实。

四、教室检查与处理

(一)负责管理教室的部门要开展自查活动,确保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不发生违规现象。

(二)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教室使用和教室卫生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分院月考核中体现。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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