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遴选推荐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符合《通知》中推荐范围和条件的成果的负责人自愿申报,并在9月25日20:00点前将填写的《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及《教学成果申报佐证材料》发至朱蕴办公网邮箱。
2.教务处组织评选推荐,并进行公示。
3.推荐成果的负责人于9月30前,通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完成材料上传。
附: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