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教务处整体工作安排,拟定于10月23日开始进行2023年下半年学生重修考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对象:21、22级学生(包括扩招生)。
二、 考试形式:
1. 线上考试:21级学生(除21级师范学院学生)、22级护理三校生、22级护理(两年制)学生、扩招生。
2. 线下考试:21级师范学院学生、22级学生。
三、 考试分工:
1. 各学院负责组织21级学生(除21级师范学院学生)、扩招生、22级护理三校生、22护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所有不及格科目(专业课)的线上考试,公共课由开课部门负责。各部门制定好线上考试方案后,于10月25日前发至王嘉奇办公网邮箱。具体考试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各考试方案统一协调。
2. 教务处负责组织21级师范学院学生、22级学生在校期间所有不及格科目的线下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 专业限选课中的网络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安排
1. 线上考试:2023年10月23日-11月4日
2. 线下考试:2023年10月30日-11月4日
五、成绩登录
本次重修考试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上登录成绩,成绩登录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1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