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假期前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有关工作提示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实习实训安全通知精神,保障我校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确保“五一”假期前后不发生实习实训安全问题,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实习实训管理,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实习实训风险辨别预防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开展“五一”假期前后违规实习专项自查。各学院要严格落实“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要求,督促实习单位严格遵守国家休息休假的规定,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提醒参加实习的学生,在正常实习期间安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勿因假期等原因产生松懈心理。各学院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实习、违规加班等问题,如有违规情况,立即处理,并于5月1日前报教务处(1277389572@qq.com)。
二、畅通实习违规问题投诉通道。我校开设实习投诉热线(18745864787 181908260@qq.com),各学院要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都清楚实习投诉渠道,引导学生和家长通过投诉热线反映问题。同时,各学院要及时回应诉求,科学处置,避免引发舆情。
三、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期间日常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落实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的要求,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自即日起启动实习实训安全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各学院遇有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四、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实训安全风险防范,重点针对跨省实习、赴国(境)外实习、具有一定危险的实训等,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应急预案》初稿已发到各学院院长和实习管理老师的办公网邮箱,晚些会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请及时查阅并根据“五一”假期前后特点,制定实习实训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门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