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0年12月07日 00:00 学生工作处 

学工处[2010]21号

各 系:

2010-2011学年度始,我院学生资助工作财政拨款纳入中央部属院校拨款体制,其中包括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合作银行更改为中国银行,为做好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对象

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对象为2010级已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困且未能缴纳学费的学生。(不包括五年制学生),2009级个别因家庭经济特困且未能缴纳学费的学生视具体情况可包括在内。

二、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依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第三章 第十条之规定。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布置:[时间:12月7、8日]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介绍传达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学校通知相关规定。

(二)学生本人申请:[时间:12月9日—12日]

1、申请人向辅导员递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见附件1),其中要说明“本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2、递交《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

3、递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填写)》(见附件3);

4、递交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材料必须是本年度开据,且需有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5、申请人需准备备用的材料:近期蓝底或红底一寸照片4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A4纸复印件4份;申请人二代公民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正、反面)4份;申请人学生证原件、A4纸复印件(4份);父、母二代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A4纸复印件(首页、父亲页、母亲页、本人页)4份,如离异或死亡,要有当地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辅导员审核:[时间:12月13日]

1、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审核申请人上报的相关资料;

3、审核合格后,为每人合格学生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辅导员填写)》(附件4);

4、整理审核后申请资料,上报本系。

(四)各系进行审核:[时间:12月14日]

各系要依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附件5)及本通知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经各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同意拟推荐的学生要在本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1、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审核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材料(包括申请人准备备用的材料);

3、上报系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确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资料。

(五)各系向学工处上报拟推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材料:[时间:12月15日]

1、申请人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填写)》、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近期蓝底或红底一寸照片4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A4纸复印件4份;申请人二代公民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正、反面)4份;申请人学生证原件、A4纸复印件(4份);父、母二代公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A4纸复印件(首页、父亲页、母亲页、本人页)4份,如离异或死亡,要有当地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学生家长填写)》(附件6),可在12月25日前上交;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辅导员填写)》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

4、各系拟推荐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打印版和电子版,EXCEL电子版传到校园网赵清爽邮箱。

(六)学院审核公示:[完成时间:12月16日—20日]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依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对各系上报的拟推荐申请贷款的学生及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经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审核后,对学院确定的推荐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学工处)组织学生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表”,然后上报中国银行呼兰支行。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各系、各教学班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和通知要求,要让每一个申请助贷款的学生认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二)做好对学生的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要求学生真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按要求填写本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及个人征信系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借款学生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遵守合同规定、合理使用助学贷款,要勤俭节约、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纪律。

(三)严格按要求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推荐工作

各系要精心组织,按规定办法、程序、时间进行组织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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