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3月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人才合作协议》有关规定,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设立“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奖、助学金,对我省输送至花桥就业的部分优秀毕业生实行奖励,对志愿到花桥就业、创业的优秀贫困大学生提供助学金扶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黑教毕指【2011】5号文件”下达的名额指标,为我院分额为“二等助学金”1名、“三等助学金”1名,共2名。二等助学金奖金额度为5000元,三等助学金奖金额度为3000元。
奖励资助对象为计算机应用技术系全日制在校2009级软件技术、网络技术专业学生及经济管理系全日制在校2009级电算化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工程造价、物流管理专业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历史清白,坚决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优良;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2、品学兼优,为学校特困学生,已在学院贫困学生信息库中备案。
4、2009-2010学年下学期及2010-2011学年上学期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本系本年级前30%,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补考记录.
5、同等条件下,有志于毕业后选择在花桥国际商务城现代服务业企业就业者优先。
1、学工处向各系下发评选通知并在有关系公布助学金申请条件、名额及评审程序。
2、学生本人向班主任、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按评选条件准备的各项佐证材料。
3、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级进行认真评议,严格按照条件选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到系里。
4、各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审核,在全系范围内内公示,无异议之后,向学工处提交推荐名单。
5、学工处汇总、审定各系推荐名单,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组织入选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6、学院正式确定的学生名单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我院分额为“二等助学金”1名、“三等助学金”1名,共2名,根据“黑教毕指【2011】5号文件”要求,按照1:2的比例进行申报,需申报“二等助学金”2名、“三等助学金”2名,待上级审查。
计算机系二等助学金申报1名,三等助学金申报1名;经济管理系二等助学金申报2名,三等助学金申报2名。学院从这6名申请学生中评选出4名报上级审查学生。
1、《中国金谷·花桥国际商务城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五份;
2、2009-2010学年下学期及2010-2011学年上学期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校期间领取贫困生生活补助的证明(加盖学校学生处或相关部门公章);
5、自荐信(本人简历,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1、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让每位学生了解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确定助学金名单,做到“三级民主选举”。
2、各系请将申请学生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于2011年3月3日前上报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