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预案-规章制度

2022年04月07日 13:54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近期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工作部署,为实现学院整体科学、规范地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预防学生心理状况的波动和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学生增强抗压心理弹力,并以平和健康的心态迎接返校后的学习和生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院整体预防工作中,全面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针对性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努力做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到位、职责到位、保障到位,帮助学生平稳情绪、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 全面落实五级心理危机应急干预领导体制

按照学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工作部署,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干预领导小组的引领下,学工处制定心理危机干预方案,统筹安排,围绕疫情防控系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心理危机干预、课程普及、实践活动等工作,各分院辅导员教师和专业任课教师结合学院整体防控工作安排,开展对学生的心理排查、重点关爱学生跟进、心理健康班级主题班会、谈心谈话工作,同时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积极协助辅导员老师,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班、本寝室同学的心理状况,做好朋辈之间心理危机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全方位保障心理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二) 深化疫情期间学生心理需求的精准服务

运用观察、访谈、反馈、心理测评量表的方式,评估疫情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疫情期间省教育厅组织的心理健康状态测评,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干预重点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

第二级人群:被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学生群体,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学生群体。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师生群体。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学工处咨询中心及各分院学生管理人员要对评估结果实行分级管理,针对严重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问题和新冠病毒带来的应激反应区分开展工作。对在新生心理普查中重点关注的学生和疫情期间新产生的重点关注学生进行情况掌握、跟进服务、心理辅导、家校共建,保障每一位重点关注学生都有专人负责、精准服务。

(三) 畅通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渠道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个体的识别与及时干预,充分运用学院五级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通过加强日常沟通敏感性,根据学生反馈信息状态、上课状态、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评估以及同学之间反馈等依据,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个体;畅通危机干预工作渠道,依托“学生-辅导员-分院-学工处-学院领导小组”五级快速心理危机反应工作机制,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做到危机干预工作链条运转及时、快速、合力。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到精神专科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对因心理疾病休学再复学的学生,按照复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应出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断,并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心理访谈评估后,办理复学手续;分院要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尤其是对重点关注学生群体,要及时与家长形成支持学生健康成长的工作联盟,共同了解学生居家生活、情绪、需求、情感、行为情况,在危机出现时,与家长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预防恶性事件发生。

(四) 拓宽心理健康常识教育的宣传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运用校园网、学工网、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垦职院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分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介,普及疫情期间如何科学保健、调适压力下的各种反应、管理情绪、正常有序规划学习生活等心理健康常识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稳定化方法,增强面对危机和压力的心理弹性,持续练习自我心理保健和调适的方法,实现内在和平、人际和睦的心理成长目标。

(五) 保障持续稳定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为学生提供常态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做好疫情期间心理援助电话热线、网络心理咨询和学生返校后的日常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各分院积极向学生宣传疫情期间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及网络服务方式,在“垦职院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学生网上预约服务和电话热线预约服务,根据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不同形式的心理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中心、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朋辈心理辅导学生干部的团队沟通及协作,定期开展团体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汇报、及时干预,最大程度的保障学生及时解决疫情期间遇到的心理困扰。

(六) 创新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健康实践活动

根据疫情期间学生心理需要及活动教育目标,学工处组织实施学院品牌特色活动,持续开展“21天益智习惯养成打卡”,“ 守心灵,心相伴,抗疫情”5·25心理健康节宣传活动云端展。各分院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开展专业特色活动,书法展、感恩回馈、抗疫故事交流、毕业生抗疫分享会等特色活动,通过心理健康实践活动,巩固学生养成的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心态,在体验式教育活动中满足学生成长及特殊时期的心理需求,实现内在平和、人际和睦、世界和平的系统教育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分院二级辅导站要高度重视学生在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学院整体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与疫情期间心理健康专项教育工作相整合,纳入到学院防控工作的总体规划当中,做到意识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二)分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要结合学院、分院工作实际提前研判,制定本分院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预案,做到全盘关注、重点跟进、家校共建、精准负责的心理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心理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的作用,发挥分院在五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持续稳定的为学生提供积极的人文关怀和科学温暖的心理疏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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