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章制度

2023年09月17日 13:5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教工委联〔2019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心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心与育德有机结合,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提高学生心理调适能力,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不断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协助其树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2. 坚持普及性教育与针对性教育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也要根据个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3. 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利用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通过组织文体心理实践活动,陶冶情操、磨练意志、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4.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通过全员参与,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内外合力,不断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

5. 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关心学生成长,既要帮助其疏导心理困惑,又要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不断推进与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干预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疾病发生率明显下降;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逐年提高,成为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院校。

主要任务:围绕总体目标推进各项工作体系、机制建设的制定和落实,全面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 建立健全课程体系建设

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大力倡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课堂教学保证至少16学时。对各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开设《团体心理辅导》选修课程,实现班级心理委员专业培训合格,保障心理危机预防体系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2.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体系。组织编写高职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科学规范教学内容。结合学院和学生实际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编撰适合学生管理队伍和不同年级学生群体学习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读物、宣传册等学习资料。

3. 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持续支持、培养心理健康教学团队,探索建设新媒体公开课,推出心理健康示范课和精品课。每两年举办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采用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分享式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心理健康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1. 心理活动服务的目标。根据高职学生的普遍特点及大学阶段学生心理发展普遍需要,促进学生在体验式活动中,更新认知、管理情绪、创建和谐关系,并运用在学习和生活中,持续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

2. 形成学校品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每年面向全体学生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受益面,打造学校品牌项目。面向大一学生开展心理知识竞赛、趣味心理运动会等,面向大二学生开展心理情景剧大赛。定期开展心理健康主题讲座活动。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条幅、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宣传手段和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3. 形成学院专业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学习特色以及在就业过程中对学生心理素质的要求,开展适合本分学院学生带有专业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面向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开展大学生心理调适技能与心理素质提升的团体培训,将优秀学院品牌特色活动推广到全校学生中去,实现学生是活动主体,通过活动协助学生养成良好心理品质,活动效果延续指导学习和生活的教育目标。

4. 重视朋辈辅导,发挥学生骨干助人自助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班集体、寝室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加强对班级心理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必须经过专业选修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才能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发挥他们在班级体建设中的作用;重视寝室心理联络员在心理危机预防中的信息发现及反馈作用,各学院要加大对他们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以及同辈之间积极正向影响的作用,提升学生关爱自己和关爱他人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 不断完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20180427]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制定的服务制度。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值班、预约、访谈、记录、回访、转介、热线、网络咨询等制度。遵循心理咨询职业伦理要求,针对每一位来访学生,建立留存《知情同意书》、《咨询记录》、《评估记录》、《危机记录》以及《危机干预情况》等资料,及时存档并在咨询室保密柜中保存。建立心理咨询数据(包括心理普查数据及心理咨询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严格档案管理,保护学生隐私。制定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与督导工作制度,保障咨询师团队的身心健康,提升团队的专业化水平。

2. 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学生潜能,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体系。丰富心理咨询服务平台,扩展便捷学生操作的个体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服务热线、QQ网络平台咨询和微信公众平台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线上线下的心理咨询服务。向全校学生公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二级心理辅导站的预约电话、咨询邮箱。每天在工作时间提供预约和咨询服务。

3. 实施心理咨询分类引导。根据学生的普遍需求及特殊需要,因材施教,分类引导,把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实际问题整合起来。要分年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一学生以普及心理常识、了解学院心理教育资源、掌握求助信息为主;大二学生以自我认识、学习学业、人际关系为主;大三学生以职场心理、就业心理为主。按重要时期产生的心理影响开展心理教育,每年的3月至5月、10月至12月要开展抑郁、焦虑等情绪专题讲座。要重视特殊群体,包括家庭困难、学业预警、家庭成长史复杂、有过重大心理创伤、失恋、违纪以及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关爱和谈心谈话、心理咨询工作,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

(四)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建设

1. 完善新生心理普查和定期排查机制。按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新生心理测试及心理档案建立制度》的规定,每年对新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建立心理测评建档及存档保密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扩展使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推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科学分析学生的社会环境、家庭背景、成长经历、人生理念、价值观念等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深刻影响,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变化规律。建立心理危机风险排查评估机制,做好更新档案、跟进、监护服务,将重要时段的排查、重点人群的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五级预警防控体系的组成人员要定期进行学生心理问题(危机)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干预工作。

2. 完善心理危机预防和应急反应机制。根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及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规定,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纳入学校应急管理体系中,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制度与工作预案,加强学校、学工保卫处、学院、班级、宿舍“五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学生心理状态定期上报制度和校园危机事件即时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宿舍、班级学生骨干、学院辅导员到学工保卫处、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重点关注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同时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持续跟进服务工作。

3. 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学校有关人员应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转介过程应详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善后工作。重视对危机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的减少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

(五)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

1. 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师等各群体密切合作,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合力。

2. 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院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主导作用,强化家校合作理念,通过开展定期电话家访、新生家长课堂、家长联动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明确家庭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持续影响作用,明确家长对学生的监护人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并起到身教影响作用,家校目标一致协助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才。

3. 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学校要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与公安、网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与学校有合作的专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医校工作联盟建设。鼓励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与医疗卫生等部门合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及科学研究,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家庭重点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联动育人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队伍保障

1. 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基本要求。要通过专职、兼职、聘任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专职教师要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国家承认的专业资质,兼职咨询师要具有国家承认的心理咨询师从业资质。专职教师队伍要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教师。兼职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1000 标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原则上应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落实好职务和职称评聘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中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积极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参与相关科研项目研究,提高科学和咨询服务水平。明确规定辅导员需要具备心理咨询的培训经历和受训背景,每位辅导员都需要系统开展学生的身心教育工作。专兼职教师在校内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要计入实际教学(纯课时)工作量,比照专业教学和相关专业工作,发放教学酬金或工作补贴,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管理。

2. 加强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

根据心理咨询职业伦理要求,以及职业存在风险及复杂的特殊性,保障专兼职教师的身心健康,保证专业服务的科学严谨和可持续性,实现专兼职教师分层次、分批次,每五年实现全员轮训的目标,要求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参加至少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每两年至少参加 1 次“心灵之旅活动”,排解心理咨询工作中的困惑,疗愈咨询中带来的身心影响,提高身心和谐稳定的能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定期组织对思政干部、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及宿舍工作人员以及学生信息员队伍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提高对异常言行的识别能力、异常心理的鉴别能力以及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要求从事学生心理咨询的专兼职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每学期不少于两次。支持心理健康教师到专科医院进行实习实践。在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着力培养名师骨干,争取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起到带领专业队伍深入发展、精致服务学生的作用,提高心理健康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条件保障

1.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中,按照生均每年不低于 15 元标准安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预算,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和专兼职教师培训研修、社会实践、研讨交流活动等支出。

2. 配备必要场地和设施。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备的硬件设施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在现有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团体心理辅导室的基础上,设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办公室、预约接待室、心理测评室、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室、情绪宣泄室及身心放松室、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室。

五、组织领导

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是学校党委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省教育厅党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为确实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心理健康组织实施工作的体制机制保障要求落到实处,学校完善和更新五级组织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一)完善领导小组

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评估检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组长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相关工作主管同志担任,成员由学工处、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思政部、各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保卫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明校园创建、党建思政工作测评及相关评估中,定期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评估、督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落实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构建校内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听心理健康课程或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活动不少于3学时。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建立不低于学校中层副职级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机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隶属于学工保卫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职责。结合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心理状态,负责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每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实施情况。依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断完善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组织对辅导员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心理健康网络体系的培训和督导工作;开展大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及时面谈、定期追踪;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月,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协助在校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

(三)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发挥各学院的主体作用,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站长的二级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成员由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辅导员教师等人员构成,接受中心指导,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工作职责。学院与学工保卫处、学校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育人合力。辅导站成员指导本学院学生会成立心理部,各班级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各寝室设立寝室心理联络员;具体指导、培训、管理各年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扩大学生参与面,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化、普及化、持续化;做好学生发展性心理问题的心理辅导;做好辅导员教师和任课教师的谈心谈话工作;做好心理异常学生的识别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中心,同时在中心指导下持续进行动态关注和心理服务。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23915






附件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长: 闫 勇、刘几何

长: 黄鸿伟、刘再霄

员: 于忠华、于铁、王小树、王云庆、王国庆、王金贵、王建军、王超、王慧颖、宁卫华、计仁军、许景润、孙冀红、杜兰花、张影华、张红梅、姜洪雨、桂向东、梁丽红、韩景成、蔡红、廖伟、潘亚芬、潘海波、王秀丽、赵清爽、鲁大勇



办 公 室主任: 于忠华 宁卫华

办公室副主任: 王秀丽、鲁大勇

员: 王琪、王硕、孟辉、符啸威、陶智、黄娜、李静、王建华、樊春光、王萌萌、刘荆、张静、苗续、张梦雨、罗晶、黄盼盼、彭芸



上一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方案 下一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预案

关闭